文学院“春满石大,诗情画意”美图美文展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0 作者: 审核: 发布:王元飞 浏览次数:186

   春日的石大如诗如画,鲜花摇曳生姿,小草静悄悄地生长,如何留下这美丽的风景?请端起您的相机、拿起您的手机,将瞬间化作永恒;春光如水,岁月易逝,常引无数文人墨客诗词歌咏,赋予如画的春景浓浓的人文诗意。画中有诗,诗中有画,请用您的摄影佳作配以古今诗词踊跃投稿文学院的“春满石大,诗情画意”美图美文展吧!

一、活动背景:

此次美图美文展聚焦校园美好画面,挖掘校园精彩内容,旨在彰显石大风采、人文风韵,展示参赛者的摄影技术和对诗歌、摄影的想象力、审美力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提升生活品味。

参赛对象:文学院全体教师及在校学生。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表现手法和体裁不限,提倡反映校园文化生活、自然景观的作品参赛。

  2、凡经过电脑制作,改变原像面貌的作品,请在照片背后注明。

  3、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4、所有参赛作品一律要求电子文件形式,数码照片像素不低于1.5M。 同时请附上一首与摄影作品内容相关或能够诠释作品内涵的古今中外诗歌,最好是能与作品相得益彰的诗歌,提供电子版就行,诗歌长度不超过20行。组办方评选出优秀作品后在公开展出时,原则上采用作者提供的诗歌与摄影作品相配,亦可根据专家评委的意见采用其他诗歌。

5、参赛作品独幅、组照(每组不超过3幅)均可,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限。

  6、每幅参赛作品背后须用中文填写:作品名称(组照须有照片说明及顺序号)、作者姓名、系别、班级、联系电话,以便评选揭晓后通知作者,参展照片。

7、主办方有权调集获奖作品原底或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不能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者被取消获奖资格。

8、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强调个性、追求创新。

9、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亦鼓励原创诗歌与自己摄影作品配合参赛,但最终能否被采用均须专家评委评审。

三、活动流程:

1、准备阶段,参赛人准备作品。在此阶段,如有疑问可向大赛组委咨询(教工咨询电话:86983178;学生咨询电话86983228)。

2、提交作品阶段,所有参赛者只需提供电子文件(摄影作品和选择的诗歌),教师参赛者将电子文件发给各系支部书记,支部书记统一打包发给汉语言文学系支部书记潘俊杰老师(邮箱332354563@qq.com)。学生参赛者将电子文件发给各系学生党支部书记(没有党支部的班级发给各系团支部书),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刘帆老师收齐后统一上交给学院党委秘书(邮箱261955730@qq.com)。

3、评比阶段,评委由学院党委特邀相关专家及摄协代表共同担任,保证公开、公正地评选。

4、展出阶段,优秀作品将在文理楼一楼大厅展出。

四、活动具体时间安排:

宣传准备阶段4月9日4月11日

作品收集阶段4月12日4月20日

评审展出阶段4月21日5月11日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三等奖:6名

优秀奖: 若干

活动声明:

1、参加者必须保留作品的拍摄底片(数码作品保留原文件);参加者所提交的作品将被视为同意公开发表,所有参加作者均同意其参加作品在校园内展示;

2、作者对其参加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法律责任。如参加者剽窃他人作品或其它因参加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加者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3、发表的图片及诗歌仅代表个人观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所有参加作者均被视为对以上规定和要求认可。本条款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主办方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