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预告】关于开展文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作者: 审核: 发布:梅琳 浏览次数:105

院属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文学院学生党总支决定开展2018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文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述职评议时间、地点

   2018121010:10文理楼358

三、述职评议内容

对照《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国石油大学学生党建工作考评办法》,重点围绕组织领导、支部建设、发展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以及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述职。

四、述职评议程序

(一)自查自评。党支部书记深入党员群众和普通师生听取意见建议,开展自查自评,撰写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一般应体现党建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方面。

(二)督导调研。学生党总支对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全面了解,确保述职评议内容客观真实。

(三)述职评议。学生党员向所在党支部述责答辩,学生党支部书记向学生党总支述职。述职评议对述评对象进行现场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四)结果运用。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将纳入学院党内评优重要参考。对述职评议情况进行通报,评价结果为“一般”或“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会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五)整改提高。述职对象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在下年度述职报告中作重点说明。

  




文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