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0 作者: 审核: 发布:王元飞 浏览次数:4518

文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文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王学栋  成员:孙大满、魏学宝、秦勇、李燕云、淳柳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永宁  成员:徐万治、冷凌、王元飞、梅琳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3180

举报邮箱:zhangyn@upc.edu.cn

二、复试资格、各学科招生限额、复试分数线及调剂要求

(一)依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生源情况,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满足国家和我校对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根据我院招生限额(全日制招生限额共94人;非全日制限额135人,少数民族骨干7人),结合不同学科生源情况,确定各学科招生限额、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确定了参加2019年硕士考试研究生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获得我院2018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称号,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超过国家分数线但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三)第一批调剂考生同时参加此次复试,报到时间、复试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笔试时间同第一志愿考生,但面试时间在331日。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27人)

专业

招生限额

少干生

复试分数线

差额比

参加复试人数

拟录取统考生人数

法学

10

0

343

1:1.8

18

10

外国语言文学

17

0

355

1:1.6

27

17

总计

27

0

45

27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60人)

专业

招生限额

复试分数线

差额比

参加复试人数

拟录取统考生人数

英语笔译

21

355

1:4

85

21

英语口译

6

367

1:3

18

6

俄语笔译

7

368

1:1.4

10+1(优秀夏令营营员)

7

汉语国际教育

9

325

1:1.8

16

9

法律(非法学)

8

320

1:1.3

10

8

法律(法学))

9

320

2

9

总计

60

142

60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限额(共7人)

专业

招生限额

复试分数线

差额比

参加复试人数

拟录取统考生人数

法学

1

0

0

0

1

汉语国际教育

1

0

0

0

1

英语笔译

1

0

0

0

1

法律(非法学)

2

0

0

0

2

法律(法学)

2

0

0

0

2

总计

7

0

0

0

7

4.非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招生限额(共135人)

专业

招生限额

复试分数线

差额比

参加复试人数

拟录取统考生人数

英语笔译

28

355

5

28

汉语国际教育

27

325

3

27

法律(非法学)

40

320

1

40

法律(法学)

40

0

0

40

总计

135

9

135

5、拟接收调剂专业

1)拟接收调剂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法律(法学)7人,非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126人,其中,英语笔译23(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汉语国际教育硕士24人,法律(非法学)39人,法律(法学)40人。具体名额根据接收情况调整。

2)拟接调剂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7人,调剂专业为法学或英语笔译或汉语国际教育或法律(非法学)或法律(法学),具体名额根据接收情况进行调整。

3)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请于320日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我院根据学校调剂相关政策、考生申请、学院遴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第一批调剂复试名单。

三、考生报到与体检

(一)考生报到

1)时间:3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2地点:我校青岛校区文理楼358房间。

3)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基本素质测

试——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文学院报到地点:文理楼363)。

(二)网上缴费

第一志愿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stu.upc.yanzhao.edu.cn/),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21日下午16:00之前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将于321日下午16:00关闭。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已缴费者校内调剂复试不再收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调剂考生报到时缴费。

(三)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报考条件和有关证件、证明或材料。考生须交验:

1)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政审表(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2)网上报名时被系统提示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4)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一志愿考生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费60元自理

时间:331日上午730-12:00

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医院(体育馆西南侧)

1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带本人照片的《体检表》,考生体检时照片由校医院核实盖章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不吃油腻食物。

3)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调剂考生体检相关事宜报道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需携带的材料

现实表现情况表(即政审表):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学工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盖章后密封,考生报到时上交报考学院。

成绩单:考生应携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面试时上交复试小组作为参考。

其他证明材料:有突出特长或有论文、著作等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证明材料,面试时上交复试小组作为参考。

特别提醒:成绩单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为原件,报到时上交学院(文理楼363)审查;另一份务必隐去姓名信息,面试时上交复试小组参考。

四、复试内容、方式与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均实行百分制。

专业

专业笔试

综合面试

备注

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1.复试时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2.对有特殊才能或成绩的考生,如各类获奖、成果、专利、论文、职业资格证书等,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时组织学工干部或导师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作风、工作学习表现、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与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语言文学综合能力或俄语语言文学综合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英语笔译(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翻译(英译汉、汉译英)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英语口译

翻译(英译汉、汉译英)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俄语笔译

翻译(俄译汉、汉译俄)

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

力等

汉语国际教育(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跨文化交际学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科研动手能

力、才艺展示等


法律(法学)(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刑法与民法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法律(非法学)(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刑法与民法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素质、逻辑能力、科研潜力、创新精神等

1.专业笔试

1)时间地点。

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英语语言文学综合能力或俄语语言文学综合能力;翻译硕士:翻译(英或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跨文化交际;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刑法和民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安排在329日晚19:00-21:00地点:(待定)(英语笔译、英语口译)(98人);(待定)(外国语言文学(英)、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俄)、俄语笔译、汉语国际教育)(58人);(待定)(法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32人)。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审核章盖的《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文学院负责,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英语笔译同等学力加试英语翻译与英语写作。

2)成绩计算。试卷满分为100分,有作弊行为者,成绩以“0”分计。

2.综合面试

面试由文学院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含外语评委1人)。

2)面试侧重于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素质,采用题库与随机提问相结合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或专业综合素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对有特殊才能或成绩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学术成果、专利、论文等,或者获得翻译专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等,面试时应予充分考虑,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3)实施全程双向匿名复试,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下午面试者重新抽签)。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任何个人信息。

4)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要求及标准一致;评委当场独立、公平、审慎打分,不在现场的评委不得打分;复试实施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复试录取登记表并完备签署意见,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或语言能力占25%,专业综合素质占75%

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第一志愿考生)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

法学

330

上午:8:00-13:001-19号)

待定

待定

英语语言文学(英语)

330

上午:8:00-12:001-12号)

下午:14:00-16:0013-26号)

待定

汉语国际教育


330

上午:8:00-12:001-16号)

下午:14:00-17:0017-19号非全)

待定

英语笔译(全日制一组)

330

上午:8:00-12:001-12号)

下午:14:00-17:0013-24号)

待定

英语笔译(全日制二组)

330

上午:8:00-12:0025-37号)

下午:14:00-17:0038-49号)

待定

英语笔译(全日制三组)

330

上午:8:00-13:0050-63号)

下午:14:00-17:0064-76号)


待定

英语笔译(全日制四组)

上午:8:00-12:0077-85号全)(1-5号非全)


待定

英语口译


330

上午:8:00-12:001-12号)

下午:14:00-17:0013-18号)

待定

俄语笔译、俄语语言文学

330

上午:8:00-12:001-11笔译)+12号(俄语语言文学)


待定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330

上午:8:00-12:001-10号非法学)+11-12号(法学)+13号(非法非全)


待定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调剂志愿考生)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

汉语国际教育(非全)


331

上午:8:00-12:001-15号)

下午:14:00-17:0016-30号)

待定

法律(非法学)(非全)一组

331

上午:8:00-12:001-13号)

下午:14:00-17:0014-25号)

待定

法律(非法学)(非全)二组

331

上午:8:00-12:0026-38号)

下午:14:00-17:0039-50号)

法律(法学)(非全)一组

331

上午:8:00-12:001-13号)

下午:14:00-17:0014-25号)


待定

法律(法学)(非全)二组

331

上午:8:00-12:0026-38号)

下午:14:00-17:0039-50号)

待定

法律(法学)(全日制)

331

上午:8:00-12:001-13号)

待定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60%

复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或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5× 60% + 复试成绩 × 40%

2.录取基本要求与顺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参加等额复试的考生如果复试不合格名额调剂到其他学科;由院(部)制定接收调剂生源的条件,报学校审核后实施。

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学院于44日前上网公示复试结果,49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协议书及有关表格资料报研招办,并提交复试专家信息资料、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录取信息等。

4.学院设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学院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5. 419日前,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含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信息),提交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确定指导教师方法

导师和学生根据研究方向进行双向选择,再经学院综合考察、调整后为每位拟录取考生确定指导教师,上报研究生院。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其中新聘导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

联系人:刘老师  0532-86983229

七、奖学金评定方法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文学院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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