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作者: 审核: 发布:梅琳 浏览次数:671

院属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把我院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青年推荐到党组织中,及时得到党组织的培养和发展。学院团委决定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全面提升我院“推优”的质量。

二、推荐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推荐的重点是我院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能起良好带头作用的共青团员。推荐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无处分记录;

(三)学习成绩良好,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四)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广泛认可;

(五)踊跃参加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明显;

(六)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能起良好带头作用。

三、工作流程

(一)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三)经年级团总支、学院团委审核后,向党支部推荐。

(四)党支部对于团组织推荐对象进行谈话,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反馈给团组织。

(五)“推优”工作必须坚持标准,确实保证“推优”质量,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禁止突击推荐、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四、时间安排

201947日之前完成。




文学院学生党总支  文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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