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硕士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中石大东发[2020]2号,附件1);
(二)《各院(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
二、新增博导资格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3月4日-15日)
新增校内博导申请人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填报《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博导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有关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所申博士点负责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3月16日-4月6日)
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初审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资格推荐,基本程序为:
1.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要求逐一核对有关信息,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会议评审,综合评议申请人基本条件、学术水平、科研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学位点建设发展需要,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
3.学院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学院报送材料(4月8日前)
《2022年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按推荐排序列表,附件2);被推荐人《博导申请表》及其有关科研成果附件材料复印件。
以上须提供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
(四)研究生院审核和学校审批
1.研究生院对学院博导推荐材料进行复核。
2.专家评审与答辩。
3.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新增博导名单。
三、新增硕导资格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3月4日-15日)
新增校内硕导申请人按照个人申报类别填写《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硕导申请表》,使用“e站通”服务平台或者学院自主制表),并按要求准备有关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所申硕士点负责院(部)。
(二)院(部)审核推荐(3月16日-4月6日)
1.院(部)严格依据各自《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议,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推荐人员名单。
3.院(部)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院(部)报送材料(4月8日前)
《2022年新增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
(四)研究生院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新增硕导名单。
四、其它事项
(一)各院(部)要重视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考察推荐的首要条件,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新增导师不允许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跨工程领域申报。
(三)博导遴选只按学科申报,申请人获学术学位博导资格后当然取得专业学位博导资格。
(四)本次遴选工作一律通过学校“e站通”/“博导资格评定”、“硕导资格评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系统进行申报。
《博导/硕导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关数据信息均来自“一张表”,申请人应先完善“一张表”,再登录评定系统进行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4)。
(五)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近五年是指从2017年1月至今,近四年是指从2018年1月至今,近三年是指从2019年1月至今。
(六)对未能达到基本任职条件,但有其他突出业绩和贡献,确需破格推荐的申请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实绩考核、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推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推荐人基本情况、推荐人岗位胜任能力、单位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破格推荐理由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七)所有材料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对于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模糊的成果不做统计。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视为违反师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八)各院(部)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负最终责任。如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评定结果严重失实的,一经查实,将对责任院(部)进行相关处理。
(九)本通知及其相关附件也可从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或下载(http://gs.upc.edu.cn/)。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981631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日
附件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2022年新增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文法院发【2020】11号关于印发《yobo手机网页版登录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文法院发【2020】12号关于印发《yobo手机网页版登录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办法》的通知.pdf